(一)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组团通知安排并应香港中文大学邀请,港澳台办公室罗倩文拟于2017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赴港参加“2017年内地高校对外交流人员赴港研讨班”,为期7天。赴港相关费用约为15680元,拟从港澳台办公室经费中支出。
(二)
应台湾“中国”文化大学邀请,教育学院李经天、刘军2人及张硕等6名学生(名单附后),拟于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池田大作研究中心参加第五届国际青年论坛“21世纪的青年—和平、文化与教育”,并参访高雄师范大学,为期6天。李经天赴台相关费用拟由教育学院资助5000元,其余1500元从其课题经费中支出;刘军赴台相关费用拟由教育学院资助3000元,其余3500元从李经天教授课题经费中支出;6名学生赴台相关经费支出渠道如下:
张硕(2015级硕士研究生),拟由研究生院资助6000元,不足部分自理;黄河(2016级硕士研究生),拟由研究生院资助1500元,李经天教授课题经费资助2000元,不足部分自理;伍瑾(2017级硕士研究生),拟由研究生院资助1500元,李经天教授课题经费资助2000元,不足部分自理;姚南(2017级硕士研究生),拟由研究生院资助1500元,李经天教授课题经费资助2000元,不足部分自理;张鑫钰(2017级硕士研究生),拟由研究生院资助1500元,李经天教授课题经费资助2000元,不足部分自理;谢墨雨(楚才学院2015级本科生),拟由楚才学院资助3000元,李经天教授课题经费资助2000元,不足部分自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88661393(港澳台办公室)
88663907(纪委)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