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16〕1号)精神,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本项目的教师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并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综合楼714室进行登记,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http://www.csc.edu.cn/Chuguo/8f9fdaaa2de44fa6857b54822825be5d.shtml)
2.请于2016年4月1日至4月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于2016年4月8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综合楼714室。(http://apply.csc.edu.cn)
3.凡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省教育厅青年教师项目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均不能申报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
4、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须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请地方项目,邀请函中邀请时间须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之间。录取结果于2016年7月公布,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从录取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逾期自动取消。
5. 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包含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项目详情请参考2015年通知内容。
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6170266a8c794f24ac924b1372cbde60.shtml)
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85f1f42a2a9043f4958cdf16d656bd64.shtml)
联系人:姜 倩、黄学平
电 话:88661393
邮 箱:jq_hubu@126.com; 16472186@qq.com
附: 1.申报说明
2.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提交材料清单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