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党刊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切实做好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对于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我校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党报党刊订阅工作通知如下:
2011年度党报党刊订阅范围为五报一刊,即《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和《求是》杂志。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部(处)室各订阅1套“五报一刊”,学校补贴订阅经费的1/2。
(二)各学院和图书馆阅览室订阅“五报一刊”,订阅经费自理。
(三)各直属单位的二级单位订阅党报党刊,订阅经费自理。
各单位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由党委宣传部预先统一垫付,再由财务处从订阅单位账上将其自理费用划转至党委宣传部。
(一)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中正处职(级)及以上人员和正高职称人员订阅党报党刊,学校补贴1份党报党刊订阅费的1/2。
(二)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中副处职(级)人员和副高职称人员订阅党报党刊,学校补贴1份党报党刊订阅费的1/3。
个人订阅党报党刊的自理费用由财务处从其本人2011年第一季度工资中扣除。
(一)全校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要加大对征订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力度,切实保证并适当增加订阅经费,确保完成本单位的订阅任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事宜。
(二)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报刊订阅的登记工作,离退休人员报刊订阅的登记工作由离退休工作部(处)负责。请各单位将《单位党报党刊订阅登记表》及《个人党报党刊订阅登记表》(表格均在校园网主页公告栏下载)填好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未经登记自行订阅报刊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不予补贴。